重庆医科大学消防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22-02-16 浏览次数:

计算机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房严禁存放腐蚀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维修中尽量避免使用汽油、酒精、丙酮、甲苯等易燃溶剂。若因工作需要,则应采取限量办法,每次带入量不得超过100g,随用随取。并严禁使用易燃品清洗带电设备。
   二、维修设备时,必须先关闭设备电源,再进行作业。维修中心使用的测试仪表、电烙铁、吸尘器等用电设备用完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存放到固定地点。
   三、机房及媒体存放间等重要场所禁止吸烟和随意动火。
   四、计算机房配置的灭火器应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
   五、对计算机房的工作人员必须实行全员教育和培训,使之掌握必要的防火常识和灭火技能,方可上岗。
   六、计算机房的值班人员应定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处理不了时,要停机检查,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开动运行。并将巡视检查情况认真记录下来。
  七、定期组织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及技术安全制度和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分析故障原因,积极进行修复,并切实落实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计算机房的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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