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消防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22-02-16 浏览次数:

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明确校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
二、本规定所称防火重点部位,系指容易发生火灾,发生火灾影响全局,且人员密集、财产集中的部位。一般按“四大”原则来确定: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时经济损失大、人员伤亡大、政治影响大。
三、校级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学生餐厅、学生公寓(宿舍)、配电房、锅炉房、车库、危险化学品库房、档案室、网络中心、消防控制中心、体育活动场(馆)、图书馆、会议厅、多媒体教室、电影院、学生活动中心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和担负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研究所、实验室。
四、被明确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其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单独制定各类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岗位安全员,并报学校防火委员会备案。
五、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在落实常规管理和措施的同时,所属单位必须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设立档案并保持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制定详尽的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下一页